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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仍然认为那是一个美好的年龄,也许是一个人能拥有的最好的岁月。
你可以整晚放摇滚乐,但当音乐声渐止,啤酒瓶见底后,你还能思考,勾画你心中的宏伟蓝图。
而最终,难缠的巡警让你认识到自己的斤两;可如果你一开始便胸无大志,那当他处理完你后,你也许除了自己的裤脚之外就什么都不剩了。
&ldo;又抓住一个!
&rdo;他高声叫道,手里拿着记录本大步流星地走过来。
所以,有一点傲气(甚至是傲气冲天)并不是件坏事‐‐尽管你的母亲肯定教你要谦虚谨慎。
我的母亲就一直这么教导我。
她总说,斯蒂芬,骄者必败……结果,我发现当人到了三十八岁左右时,无论如何,最终总是会摔跟头,或者被人推到水沟里。
十九岁时,人们能在酒吧里故意逼你掏出身份证,叫喊着让你滚出去,让你可怜巴巴地回到大街上,但是当你坐下画画、写诗或是讲故事时,他们可没法排挤你。
哦,上帝,如果正在读这些文字的你正值年少,可别让那些年长者或自以为是的有识之士告诉你该怎么做。
当然,你可能从来没去过巴黎;你也从来没在潘普洛纳奔牛节上和公牛一起狂奔。
不错,你只是个毛头小伙,三年前腋下才开始长毛‐‐但这又怎样?如果你不一开始就准备拼命长来撑坏你的裤子,难道是想留着等你长大后再怎么设法填满裤子吗?我的态度一贯是,不管别人怎么说你,年轻时就要有大动作,别怕撑破了裤子;坐下,抽根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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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小说家可以分成两种,其中就包括像一九七〇年初出茅庐的我那样的新手。
那些天生就更在乎维护写作的文学性或是&ldo;严肃性&rdo;的作家总会仔细地掂量每一个可能的写作题材,而且总免不了问这个问题:写这一类的故事对我有什么意义?而那些命运与通俗小说紧密相连的作家更倾向于提出另一个迥异的问题:
写这一类的故事会对其他人有什么意义?&ldo;严肃&rdo;小说家在为自我寻找答案和钥匙;然而,&ldo;通俗&rdo;小说家寻找的却是读者。
这些作家分属两种类型,但却同样自私。
我见识过太多的作家,因此可以摘下自己的手表为我的断言做担保。
总之,我相信即使是在十九岁时,我就已经意识到佛罗多和他奋力摆脱那个伟大的指环的故事属于第二类。
这个故事基本上能算是以古代斯堪的纳维亚的神话为背景的一群本质上具有英国特征的朝圣者的冒险故事。
我喜欢探险这个主题‐‐事实上,我深爱这一主题‐‐但我对托尔金笔下这些壮实的农民式的人物不感兴趣(这并不是说我不喜欢他们,相反我确实喜欢这些人物),对那种树木成荫的斯堪的纳维亚场景也没有兴趣。
如果我试图朝这个方向创作的话,肯定会把一切都搞砸。
所以我一直在等待。
一九七〇年时我二十二岁,胡子中出现了第一缕灰白(我猜这可能与我一天抽两包半香烟有关),但即便人到了二十二岁,还是有资本再等一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