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仲文...轻一点......嗯...你弄痛人家啦!...嗯阿...好厉害...」 听着公寓里的阵阵娇喘,婷云握住门把的手犹豫了。她无力的滑落在门边,双手抱着膝盖。 想哭,眼泪却滴不出来。 恍惚间,自己再度拖着行李走在A市的街道上。与仲文交往十年的纪念日。忙于国际间奔波的婷云费尽千辛万苦,总算成功和上司申请提早一天回国。因为她相信,那个人一定在等着自己。 「这样看来,惊喜变惊吓的都市传说所言不假。」婷云在心中暗自揶揄,苦闷却更上心头。 烦躁的婷云又一次停下脚步。叁十好几的她,身材保持的还不错,虽说在床上时比较放不开,但即使再怎么劳累,他要的时候她都会给。 为什么? 难道男人就是喜欢那种嗲声嗲气的? 就是喜欢别人说自己厉害? 说自己好棒? 到底为什么? 她看到前方有一座公园,便走去找了条长椅坐下。脑袋还是很混乱,就连秋风都好像在嘲弄般,吹乱她过肩的秀发。因为仲文说喜欢才留长的,乌黑亮丽的瀑布。把风衣裹紧,仲文送她的风衣。他对她说过,裹紧的风衣就如同他的怀抱,代替他在异国给予她温暖。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仲文不再属于她?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仲文的心不再只爱她一个? 「现在很晚了,你在这里逗留,会有危险喔。」 从前方传来的声音,打断了婷云的思绪。 她抬起头,看见了一个身穿高中制服的青涩少年。不高,大概170公分左右,平头、没有鬍渣。是有意识的刮乾净了,还是根本没有鬍子呢? 「虽然A市的治安不错,但是晚上的公园还是不太安全。大姐姐你是外地人吗?是不是迷路了?」 看见婷云没有回应他的话,少年再度开口。 嗯,大姐姐。还挺识相的,没叫我阿姨。是因为行李的原因误会了吧。婷云默默想着。 「我不是迷路,只是提着行李箱出来散心。」随意的回答。 「欸...好奇怪的嗜好。」 关你...
开始阅读纪纲,你丫再折腾,哥把你弄去铸永乐大钟。刻上你的名字?不用刻了,你会连皮带骨融到钟里面,从此你就是永乐大钟,永乐大钟就成了你!唐赛儿!不要把白莲教那些装神弄鬼的把戏教给小盆友嘛会跟你学坏的小盆友你叫什么名字,什么?让娜达克!圣圣女贞贞,赛儿,我不是叫你。嘿嘿,小让娜,来大叔带你去看鲸鱼。不是不是,大叔教你偷梁换柱瞒天过海金蝉脱壳有神马用?当然有用,你为什么要放羊挤羊奶织羊毛袜子呢?对滴,大叔教你的本事也是为了生存。靖难削藩,迁都修典,五征蒙古,七下南洋,我无处不在,却无人知道我在。乾坤入袖,锦衣夜行,低调!低调才是王道。穿越从零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