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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就是跟你毫无相关的人能把你拖走,砍断、弄得伤痕累累,然后扔到大街上去乞讨为他赚钱。
你想逃,但你连腿都没有。
阶级就是你放弃为人的尊严跪着给人磕上几百个头,能换来的不过是人家小孩买了糖果找零了的几毛钱。
你想不磕,不好意思,你连几毛钱都没有。
痛苦呢?
不说了。
至于什么是命,他想,在他手下的刀落下后、在文秀丽含着泪扒开他的手时他就已经知道了。
命就这样,说要怪谁,也没有。
他不怪文秀丽,他只怪七岁的自己为什么不听话,难受忍一忍就忍过去了,为什么要下车?如果他不下车,他不会被方兴拐走,不会成现在这个样子,不会残疾,也不会变成个杀人犯。
如果他没有变成杀人犯,也许一切都不一样。
方一的手指微微动了动,勾住了男人的小拇指尖。
他的手被男人的手包裹着,那只手非常地温暖,像把他的心也握在了手心里似的,捂得快要化了。
自从上次的抢救过后,男人就一直握着他的手睡觉,而且每一次睡觉前,都会一遍又一遍地跟他比划:不要担心,想睡就睡吧,我会一直陪着你。
这话对于一个很容易就一睡不醒的重症病人来说,看起来很像是咒他去死,但看着男人那认真的模样,他又觉得不是。
可不是这个的话又能是什么呢?他不敢想。
就像他从来都不敢去想,连亲生父母都不要的自己,世人眼里残忍变态的杀人魔鬼,到底是哪里值得图谋,能让这个只认识了两天的男人十年如一日地靠近他、等待他,为他付出。
在街头乞讨长大的他最晓得人性,有无缘无故的坏,却从没有过无缘无故的好。
人性本恶,故以善行引导之。
只是这善来得太晚了,太晚了。
哪怕再早一点,再早一天,一切都不会是这样。
这大概就是命吧,在他杀了人的第二天,遇到了这个让他后悔终生的人。
他多希望这个人不要出现,他多希望自己就能够彻彻底底肮脏地离开,而不是像现在这样。
在监狱的时候,每次听到狱警说有朋友来探他的监了,狱友都会怂恿他:你去见见呗,人家来了多少回了,你一次都不见,身在福中不知福。
他跟狱友说:我不认得他,他不是我朋友。
狱友没一个信的。
不是朋友,那就得是亲人,不然的话谁乐意一个月两次地往监狱里跑,不停地给塞钱塞东西进来。
他见狱友不信,也就没多解释,反正就是不去见人。
见了也没用,一个陌生人而已,一个月两个月来,总不能一年两年都来。
后来,那男人真连续来了一年。
狱友说:你这下没话说了吧,还说不是亲朋,不是哪个有闲心一个月跑两趟来看你哟,年纪轻轻有啥子想不开的,有人来看你总比没人来看你好嘛。
狱友年纪不小了,也是杀人入狱。
当年年轻时,前女友被个疯子□□致死了,因为对方有个什么精神病病史没办法判刑,他难以忍受,跑去把疯子杀了,由于情节恶劣,也判了个无期。
像我,十几年了也没个人来看,有时候也有点无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