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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所以我只是说:“我想,你对于狗师兄来说,应该也是最重要的人。”

鹤师兄笑了笑,似乎有点无奈。

忽然听到充当主持的小沙喊道:“下一个节目,由樊殊同学带来的独唱《喀秋莎》,大家欢迎!”

作者有话要说:  我今天看理论的时候想,其实师兄这篇文还可以换一种方法写

可以写的desire一点。

把理论写的再色气一点

看吧,可能第三本会再写一次学术相关的文了

——

狗鹤的前世今生就这么介绍完了

原本是打算写在一起的,想了想算了吧,感觉他们也就是友达以上了。

如果再写,以这两位的脑回路运转速度和方式,估计得单开一文

☆、新年晚会(2)

《喀秋莎(katюшa)》,前苏联经典军歌,讲述了一名叫喀秋莎的女孩对到卫国前线当兵的情人的思念与爱意。

樊殊给我说,当时选这歌完全是随手为之,只是因为这首歌在中国非常有名,他又急着要报一个节目罢了。

后来我们在一起之后,他一度想换曲目。

换曲目的理由也很简单,他觉得这首歌中的女性主体性被抹杀和符号化了,他作为一个学过文艺学的,实在难以忍受。

不过知道我给自己瞎起了一个“叶卡捷琳娜”

的名字之后,他就改了主意,说还是要唱《喀秋莎》。

一开始我百思不得其解,后来俄语学得稍微有点深了才知道——原来喀秋莎就是叶卡捷琳娜的昵称。

所以在樊殊上台的时候,我有点不好意思,几乎不敢看对方。

老高他们不知其中关窍,只是一阵唏嘘。

对于他们那个年代的人来说,俄国小说、俄国歌曲、俄国电影就象征着逝去的青春,是他们年少时代的象征。

“没想到还能听到年轻人唱这首歌,”

老高给老周说,“我年轻的时候,唱这首歌可好听了。”

“我那时一边唱一边抄《静静的顿河》。

喜欢呐,太喜欢了。”

老季也感叹。

连向来同大家在兴趣爱好上不搭界、“德化”

严重的老于也深以为然,并且又开了一听德国黑啤。

樊殊走进了教室。

今天的他,穿着一件乳白色的毛衣,一条黑色的牛仔裤,温柔的打扮,衬得冷凝的面部轮廓都柔和了很多。

自从樊殊就是“伊万·莫洛佐夫”

的消息流传出去,樊殊的人气真实爆炸。

他上场的时候,全场掌声不断,整整一分钟没有停止。

而在掌声一结束,大家又齐刷刷地拿出了手机——开始录像。

他开始唱歌了。

暖气缠绕的夜晚,窗外雪花纷飞着。

济济一堂的教室里,有干果的香气,有啤酒的麦香,还有灯火葳蕤的妩媚。

在灯光之下,樊殊抱着一台巨大的手风琴,缓缓地边弹边唱着,让时间仿佛都柔软了。

“樊殊唱的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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