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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再后来,只剩下我跟斐阁。

没关系,没有他们,我们一样可以活得很好。

没有他们,我一样可以把失去的,一点一点全部都拿回来。

我确信。

从十三岁那年起,我一直在美国生活。

从第一天起,willialoong一直是学校最受欢迎的学生,虽然我从不刻意去接近别人。

除了最亲的亲人,基本上,对外人,我都心存戒心,父亲的事告诉我,没有什么人,是可以轻易相信的。

十五岁那年,我在唐人街碰到秦衫,那时的我正在被流氓持刀抢劫,是生在贫民窟的她的一时急智使我幸免于难,为了感念她的救命之恩,义父从此有了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

从一开始她就知道,我对她很好,而她永远不会知道,这是为什么。

她跟我们一起生活了很多年,从一个孤儿变成一个亭亭玉立,精通多国语言的淑女,言辞犀利而不失柔和,思维敏锐而不露锋芒。

义父一直有意撮合我们。

我们一直感情很好。

只是,我不要婚姻。

我的心早已苍老,疮痍满目。

后来,我遇到了俞桑筱。

她已经完全忘了十多年前在那个破旧的街道发生的那一幕幕,那些往事。

第一次,俞定邦拿着那幅号称是走私来的画跟我父亲交易,我坐在后排,清清楚楚看到俞定邦对她的呵斥和轻慢,然而,她不曾屈服;第二次,荒谬的是,她竟然救了我。

事实上,如若不是那个眼神,我也完全想不起来。

有谁会记得十年前偶遇的一个普通小女孩呢?

那个小女孩面黄肌瘦,衣着朴素得近乎破旧,却有着丰茂如海藻般的一头长发,亮得耀眼。

跟十年后一模一样。

还有那个眼神。

倔犟的,受伤的,软弱的,还有着一丝丝的坚强。

十年后,我重遇她,在俞家那个或许曾经气派,但现在已经掩盖不住腐朽气息的客厅。

当她从地上爬起来的瞬间,我看到了她眼里闪过的,是跟当年一样的倔强,负伤和假装出的若无其事。

看起来,她在俞家过得跟十年前一样不好。

我听说过一个故事,小动物们会潜意识地把出生后第一眼看到的那个物体认作自己的母亲,自己最亲密的人。

而我呢,我想我根本不爱她,最起码,不够爱她,只是因为,她是我的第一次。

一直以来,就算曾经坎坷,但我从来没有受到过任何委屈,在国内,我是祖父生前独宠的孙子,受到最好的教育,到了国外,父逝母亡,但义父,父亲的老同学一直尽责地照顾我,教我生存,教我经商,教我算计,教我不择手段,我的人生,负人多过人负我。

那一次,我生平第一次,看到那种赤裸裸的倔犟,第一次,看到那种故作坚强的软弱。

那时的我,并不知道,原来即便是猎人,也会有跟猎物一同跌下陷阱的时候。

那时的我,只知道不择手段地,偏执地,想尽一切办法要得到她。

漠视我的代价。

那时的我,面临一个无比烂俗的境地:她不爱我,而我,不爱她,不能爱她。

伯父去世前,和盘托出了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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