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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第1页)

乔芳华记性好,她其实只在刚怀孕时见过柳风骨一次,那是江雨带着柳风骨来见父母,说要嫁给这个人。

可是江母嫌柳风骨个矮貌丑,怎么也看不中。

说也奇怪,江家兄妹不知吸了什么灵气,都是少见的俊俏人物。

江波娶来的乔芳华虽然也不讨江母喜欢,但好歹模样儿不算差,而这柳风骨,若和江波站在一起,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那会儿柳风骨刚出道儿,根本没什么钱,上门见江母就提了两条鱼,江母一见就黑着脸。

不过柳风骨却是一手好厨艺,那天做了一桌菜,吃得乔芳华停不下筷子,尤其是那鱼做得,乔芳华三天后还觉得齿颊留香,回味无穷。

可是江雨送走柳风骨回来,江母坚决不同意两人的婚事,说一个男人只会下厨房有什么出息,嫁给这样的人太丢面子。

江雨苦求母亲许久,到底闹翻了脸,就此不再来往。

乔芳华知道这事没有自已插嘴的份儿,她原想让江波劝劝婆婆,可江波说:&ldo;我才不管,关我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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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乔芳华听到江母跟江父抱怨,江雨终究没理母亲的意见,跟柳风骨结婚了。

这次乔芳华一见柳风骨,先吓了一跳,两人还没寒喧,乔芳华就要求柳风骨切不可把见到她的事告诉江家的人。

柳风骨闻听之下神情一黯,说江雨已在几年前生孩子时难产去世了。

而江母听说消息后只来柳家闹了一场,怪柳风骨亏待了自已的女儿,要他赔偿损失,对在襁褓中嚎哭的柳夜不看不理更不用说抱上一抱了。

柳风骨知道江母重男轻女,仍气不打一处来,扔给了江母一沓钱后,声明和江家再无任何瓜葛。

江母收了钱,径自去了,从头到尾,未问及柳夜一个字。

乔芳华听了柳风骨的话,唏嘘半晌,为自已,也为江雨。

后来两人谈到石家的地和房子,柳风骨说,这是自已外公一系的祖产,现在没什么后人,所以想卖了省心。

乔芳华便建议石家用房子和地折价入股,她说袁治宇收购这块地是想建个酒店,小商铺是推倒不要的,石家光卖地也得不到几个钱,不如入一份股,留到以后,可以给柳夜作一份基业。

柳风骨的外公本就只有一个女儿,所以祖产差不多就算是柳风骨自已的,他听乔芳华这样说,当时就答应下来。

只不过,他说酒店的另外两个股东是一家人,如果任人唯亲,这个酒店一定管不好,而且他这个股东的利益就无法得到保证,所以他要求必须由自已或自已的继承人主管人事,否则就有权将股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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